作为管制类化学品的易制毒化学品,其管制数量更新相对频繁,究其原因是随着全球毒品犯罪形势的不断加剧,化学合成类毒品的滥用程度也不断提高,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制毒渠道状况愈发严重,同时易制毒化学品的查缉、管控过程中存在法律依据不完善等问题,因此需要不断增加易制毒化学品的种类以加强管控。
相比易制毒化学品的频繁更新,现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7年版)》是《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1年版)的第一次更新。近几年到高校做培训的过程中,发现较多师生没有及时获取易制毒化学品目录更新的通知,甚至部分地市公安部门禁毒大队工作人员到高校授课的课件也没有按照最新的目录宣讲,有必要系统梳理易制毒化学品的历次变更过程。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定义,根据易制毒化学品在毒品生产、加工、制造中的作用,易制毒化学品可分为原料(也称母体或前体)和配剂,所谓前体是指该类化学原料在制毒过程中其成分成为毒品的主要成分;配剂是指在制毒过程中参与反应或不参与反应,其成分不构成毒品最终产品成分。进一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制造毒品的直接前体,即通过一步反应即可制成毒品,如溴代苯丙酮、麻黄碱等。第二类是生产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主要前体或者制毒的主要配剂,如苯丙酮、溴素等。第三类是主要的配剂,作调节PH、溶剂等使用,如硫酸、盐酸等。需要注意的是,易制毒化学品本身不是毒品,但具有双重性,既是一般的工业原料,又是制造合成毒品不可少的化学品。

2025年6月26日,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将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2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至此,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增加至最新的47种:本次新增的4-哌啶酮和1-叔丁氧羰基-4-哌啶酮均列入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

自2005年第一版《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作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附表发布以来,依次经历了2008年、2012年、2014年、2018年、2021年、2024年、2025年共七次新增。数量也从2005年最初的23种增至目前的47种,附历次调整详细表:
例如:制成1kg海洛因需要:3kg三氯甲烷、1kg乙酸酐、12kg乙醚等。
当然除了我们熟知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还有《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目录》(品种均含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中)、《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目录》,以及《可用于制毒的其他18种非列管化学品目录》。